“混合所有制的推进依赖于资本市场的繁荣,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也需要更多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成长,这二者相辅相成、共荣共进。资本市场作为载体,能提供更为便利的交易条件,通过股权交易促进所有制混合,对于当下低迷的市场,也是一个利好。”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新一轮国资改革拉开大幕的背景下,混合所有制的动向备受关注,近期腾讯入股四维图新、中国电信成立资本运营部,都被视为“试水”。去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以往政策相比,“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上升到“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的高度。 “混合所有制的提出,解决了在过去所有制分割的情况下,深入改革势必遇到的所有制交叉问题。不同的所有制需要共存互利,更需要提高经济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为混合所有制提供了立法方向,化解了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既得利益群体的阻碍,降低了国企、民企所有制混合经营的政策风险。”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值得注意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混合所有制的论述亮点,一方面从法人治理的角度,明确了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另一方面从股权结构的角度,明确企业职工可以持股,同时强调非公有资本可以控股。 今年两会期间,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可以采用产权市场、股票、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和战略投资者三种市场化的方式引入民资,重心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特别是构建有效、规范运作的董事会是国资委实现间接监管企业、实现“管资本”的必要前提。 “目前,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普遍以董事会建设为核心加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中国社科院公司治理研究中心秘书长叶扬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叶扬认为,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还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突破: 第一,增强董事会独立性。董事会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起核心作用,并应该保持董事会的独立性。从国内普遍的实践来看,目前我国各级国有企业董事会本身的独立性较弱,并且没有被赋予应有的权力。 第二,实行分类监管。国资委在公司治理方面仍处于一刀切的粗放型局面,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是何类型,都以统一标准来衡量,国有企业分类治理模式尚未形成。 第三,构建量化评价体系。各级国资委在受理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方面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制度创新,但这种评价模式更大程度上属于定性的方式。 针对股权结构,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敏认为,“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问题导致近年来出现的大量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和企业利益输送问题,都是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不到位不健全的表现。 所谓“一股独大”,指的是股权结构过于集中,而“内部人控制”,则指股权结构过于分散。据记者了解,北京师范大学的《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指数报告》曾对2314家中国上市公司进行过研究,结论表明,国有相对控股公司的董事会治理指数最高。 “相对控股模式更有利于发挥公司治理的作用,能够更为有效地促使经理人员按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行事,并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说。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离不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此前,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国资国企改革专家季晓南表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由管理国有企业转向经营国有资本,需要资本市场继续发挥“助推器”和“加速器”的作用。 山西证监局局长孙才仁认为,资本市场在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和国资运营公司改革中大有作为。无论混合所有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运作,还是员工持股,都需要在股份制体制下进行,股份制将是推动各类企业主体平等融合发展的最佳路径。此外,伴随混合所有制发展的大量企业改制和员工持股改革,不仅有助于增加职工财产性收入,激发消费潜力,而且将深刻改变股票市场的国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来源:证券日报 乔誌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