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国钢材出口持续大幅增长,月度出口量创出新高。据海关统计,1-6月我国钢材累计出口4101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33.6%,占国内产量的比重将近10%。其中,4、5月份分别出口了754、807万吨,同比增长35.9%、49.1%,均突破此前单月最高记录716万吨(2007年4月份)。出口高速增长的原因:一是国内钢铁产量继续增加,而内需相对低迷,出口成为缓解产能过剩压力的重要途径;二是部分海外市场短期需求复苏,我出口钢材在价格上竞争力较强。 钢材大量出口,在减轻国内钢铁企业经营困难和降低库存压力的同时,也暴露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些企业以合金钢名义出口普通钢材,规避不同品种间的税差。钢材产品种类繁多,涵盖200多个税则号。为促进行业结构调整、体现“有保有压”,有关部门在调整钢材出口退税时都尽量依据附加值高低设定不同的税率,其中合金钢保留了9%的出口退税,普通钢材退税率为0。部分企业却在普通钢材中加入少量金属,以合金钢名义报关出口,导致近几年合金钢出口增速明显快于其他品种。其中,价格低廉的硼元素使用得最多。1-6月,含硼合金钢(4个税则号)合计出口1158万吨,占全部钢材出口数量的28.2%;出口单价平均每吨521美元,比钢材出口平均单价低34.3%。据了解,除个别龙头企业外,大部分钢铁生产企业都采用这种方式降低出口成本、扩大出口,已然成为行业“潜规则”。这与国家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鼓励先进企业的导向,明显背道而驰。此外,全球钢材市场总体仍处供应过剩阶段,大量出口必将引发更多贸易摩擦,含硼钢这一“特殊”产品的出口更是已经引起一些亚洲国家的关注或遭到抵制。 因此,建议在保持出口政策总体稳定的同时,适时梳理各钢材品种的税率差,堵住政策漏洞,规范企业经营。同时,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强企业自律和协调,从根本上避免恶性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